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为中国加入WTO扫清了最大的障碍。加入WTO之后,中国银行业将得到海量收益,同时,也将付出相当本钱。
1、收益
引进角逐机制外资银行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和服务技术,高水平的服务效率和卓越的商业信誉,势必对中国银行业产生强大的角逐重压。外部竞争优势量的引进,有益于推进中国银行业素质和各方面水平的提升,有益于推进中国银行业改革和服务现代化的进程。
增加外部资金进入途径外资银行的进入增加了外部资金进入中国的途径,为中国境内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新的筹资途径。到1999年8月底,中国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已达到33.55万家,已开始营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超越20万家。毫无疑问,这样海量的外商投资企业,假如单靠几家里国国有商业银行非常难满足其数额巨大的金融需要。
有益于中资银行扩展国外业务依据WTO互惠原则,在允许很多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同时,中资银行拓展国外业务将会较少遭到市场准入的限制,这就为国内经营情况好的一些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争取更广泛的存活空间创造了条件。
改变中资银行税负不利地位现在外资银行与内资银行之间的不平等角逐,突出表目前税收负担水平相差过大。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可享受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打折。因为外资金融机构享受着海量的税收打折,因而很大地削弱了中资银行的竞争优势。中国加入WTO后,内外资银行的税负水平将会统一,使内资银行可以与外资银行进行平等的业务角逐。
促进向国际惯例接轨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银行业将全方位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中国银行业需要遵循国际银行业营运管理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要根据国际银行业营运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惯例来运作,尤其是要依据以巴塞尔协议为准则的国际银行业有效监管原则及标准和办法进行营运管理。这势必迫使中国的银行业加快推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同时,促进中央银行推进全方位和规范化的监管、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2、本钱
银行业市场份额的损失预计在中国加入WTO五年之后:外资银行的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上升到15%和10%左右;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市场份额可超越1/3,人民币贷款市场份额将达到15%左右;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的市场份额大概超越50%;外资银行将获得绝大多数金融衍生商品买卖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份额。预计在中国加入WTO十年之后,从整体上来看,外资银行将占有1/3左有些银行业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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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弱盈利能力随着着中资银行市场份额的缩小和优质顾客的降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丧失非常大多数的盈利业务和盈利地区,极大概进入亏损状况。中资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不只历史包袱沉重,而且在拓展新业务时需要顾及国家利益,因此不盈利业务在中资银行中占有相当比重。虽然现在外资银行的很多银行业务市场份额都还不占优势,但其业务基本上都是盈利业务。这将致使中资银行的不盈利业务比率上升,使中资银行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
影响中资银行的流动性中国加入WTO之后,伴随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银行业市场,外资银行将渐渐分流中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从而影响中资银行的流动性。在中资银行存在流动性被很多不好的资产侵蚀的状况下,假如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并且扩大吸收国内居民与企业持有些外币和人民币存款,势必对中资银行的流动性产生很紧急的影响,甚至会干扰中资银行的存活。
金融风险监管面临严峻考验主要表目前三个方面:(1)因为中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监管工作落后于形势的进步,假如对外资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将在一定量上加强金融体系风险。现在,在中国境内的一些外资银行存在的问题有:多存少贷,将它在境内吸收的外汇资金调往境外套汇和套利;转移收益,逃避中国税收;违规经营,少交存款筹备金;借助非价格方法,进行不公平角逐,使用如回扣等手法与国有银行争揽业务和顾客、争夺市场,使用高薪等优厚条件从国有银行挖走人才等。(2)在追求高额收益的动机驱动之下,外资银行将它业务的重点集中在本钱低、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方面,尤其是国际结算业务,在这类方面与国有银行展开激烈角逐,而对那些中国经济建设中急切需要资金支持的项目则不屑一顾。外资银行的这种经营活动将风险转嫁给中资银行,在一定量上增加了中国金融业的风险。(3)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后,伴随银行结构的复杂化与层出不穷的金融革新而使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和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增加,对这一体系的监管将变得更为困难,小心性监管本钱将大幅度增加。
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困难程度第一,货币政策调控的困难程度加强。因为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备资金来抵制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弱化货币政策的效应。而且,外资银行进入中国货币市场可能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传导机制,将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调控困难程度。第二,对资本流动封控的困难程度增加。因为外资银行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低本钱筹资,中国加入WTO之后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的顾客限制,中国的各类企业都可通过外资银行筹资,这就意味着本币与外币的融通、国际资本的流出入将愈加频繁,因此中央银行对资本流动封控的困难程度加强。第三,将增加好友民币汇率变动的不确定原因。在中国金融业监管手段尚不够严密和健全的状况下,当人民币汇率出现波动时,持有很多人民币资产的外资银行将是一个十分不确定的原因,大概推波助澜,加剧汇率波动,影响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性。
3、五年过渡期
从长远来看,加入WTO对于中国的银行业来讲将是净收益,即收益大于本钱或利大于弊。但,从短期来看、甚至从中期来看,加入WTO对于中国的银行业来讲可能是本钱大于收益即弊大于利。中国银行业需要拟定正确的策略和方案,充分借助短暂而十分宝贵的5年过渡期,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自己改造、彻底改变商业银行的运营环境、加大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打造完善国有现代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业是“幼稚行业”。国有商业银行虽已有20年的历史,但商业化经营经验不足十年。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面临的大多是具备百年历史的大型外资银行的角逐,以“十年”应付“百年”,中国银行业面临的角逐是“敌强我弱”的恶性角逐。为此中国银行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需要进行改革与健全。①加大自己改革与健全。第一,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组织结构,健全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督下的行长负责制。加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健全内部稽核与监察体制、资产负债比率管理规范、贷款审贷离别和贷款担保抵押规范、信贷资产水平管理责任规范等。第二,按市场规律和小心会计等原则反映商业银行有效资产,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实质,健全现行信贷资产分类和考核方法,根据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办法,改革现行呆账筹备金提取和核销规范等。第三,根据精减、高效原则,精减分支机构的同时精减职员。合并国有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分行,撤销地市重复设置的分支行,精减业务量小、长期亏损的县市支行及营业网点。鼓励商业银行之间交叉合并、回收、重组分支机构。第四,改革和健全符合商业银行特征的干部人事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和收入分配规范。打造统1、严格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规范和信息披露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在将来中外银行的角逐中,中资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十分要紧,假如对外业务处置基本达成同一口径,不只可增强竞争优势,还可以节省本钱。在统一口径对外方面,日本银行业表现很突出,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影响力。另外,香港和其他一些国家或区域实行的“银行公会”规范值得借鉴。可通过这一规范,在中资银行间以协议形式达成某些一同准则、预防不公平角逐,协调解决部分银行间的业务矛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②改变运营环境。改变中国银行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环境,包含很多内容,但最紧迫、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快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进程。现在在世界范围内金筹资产的增长远远超越国民收入、财政收入的增长,假如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保持国有独资组织形式,其资本充足率不只得不到提升,甚至将会进一步降低。解决国有银行资本金不足问题,无非三条渠道,一是由财政继续注资,但最近来看可能性不大;二是通过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但受巴塞尔协议有关条文的限制,不可能随便发行;看来只有推行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实行产权多样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问题。另外,产权多样化之后,外部监督加大。现行的各项管理规范才能发挥效益。
第二,加快商业银行推行全能化节奏。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的业务范围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这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其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提升。因此,需要尽快放宽对中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限制,除去逐步允许商业银行从事各项投资银行业务外,还应当考虑允许国有商业银行进入保险范围。
第三,减轻国有商业银行负担。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不再承担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职责,由中央银行完全承担;二是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全部交由各家政策性银行承担;三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完全根据商业化原则进行,商业银行在贷款和投资上应有完全自主权,在机构设置方面的限制也应放宽。
第四,彻底解决国有银行不好的资产问题。美国银行业的不好的资产比率仅为0.6796,中国银行业的不好的资产比率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在它的几十倍以上。中国银行业的不好的资产主如果由自己没办法控制的政策性原因导致。为此,需要采取以下手段:一是AMC以平价形式,并主要依赖冲销国有银行对中央银行再贷款的方法来置换国有银行剥离出去的不好的债权;二是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需要,为配合对国有企业增资减债,财政部应尽快落实扩大国有银行呆帐筹备金的打消规模,应当在五年内基本打消所有呆帐。
第五,落实商业银行经营活动自主权。要真的落实《中国商业银行法》赋予商业银行经营的自主权,商业银行除去拥有业务经营和自主权以外,还需要拥有薪资、人事方面的自主权。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在用人方面存在非常大局限性。尽管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名义上是企业,但薪资、奖金的发放方法遭到严格限制。
第六,健全中央银行监管体系。需要特别重视以下几个方面:在监管内容上需要将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革新与违规经营不同开来;在监督方法上,以合规性监管和非现场检查为主:在监管效率上,应有明确的时限需要;在监管力度上,真的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对中、外资银行同等看待。
有效监管外资银行追求高额收益、或以追求收益最大化为目的,这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最根本的决定性动机。此外,外资银行还存在着发展外国市场、分散风险,与全球策略等动机。问题在于怎么样将外资银行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此需要加大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可考虑采取以下具体手段:
第一,尽快健全外资银行管理法规。
199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大外资银行外部审计工作的公告》,目的在于从业务审计方面对外资银行的经营活动加以规范。但,现在中国还没完整的《外资银行法》,显然不利于全方位规范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的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控制外资银行进入速度。很多国家都使用适合控制外资银行来源国分布、总数与每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数目的办法、从而确保本国银行在银行体系中的份额,以预防外资银行对其国内金融市场的垄断经营或控制。比如希腊、韩国、墨西哥、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土耳其等都对外国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有严格限制。中国台湾每年准入的外资银行仅2-3个。美国拟定的综合监管标准十分严格,很多外资银行都被拒之门外。中国应当借鉴海外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准入条件和监管手段,控制外资银行的进入速度。对外资银行的审批速度要适合,学会节拍,防止外资银行在短期内很多涌入。
第三,适合控制外资银行扩张速度。通过对外资银行资产规模和经营营业额等方面提出需要进而实行有效监管,达到适合控制外资银行扩张速度的目的,这是西方一些国家一般使用的手段。以加拿大为例,其银行法规定,所有外国银行总资产占国内银行总资产的比率不能超越8%,或总资产的数目不能超越110亿加元。在对外资银行机构监管上,根据美国《国际银行法>的需要,在美国联邦注册的外国银行分行和代理处须将少量的资金以现金和合格证券的方法存放在指定的存款银行,该资金须不少于分行或代理处负债的5%,或与当地联合注册的银行等同的资本金。香港等很多国家和区域都使用银行经营牌照规范,通过设置各类等级的牌照来控制从事不同业务经营范围的外资银行的数目和规模,等等。对此中国有必要加以借鉴,以适合控制外资银行的扩张速度。
第四,引导外资银行向不发达区域进步。现在中国经济进步中的区域性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国有商业银行也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外资银行在获得国民待遇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则仍需承担促进不发达区域经济进步的义务。国有商业银行的负担相对加重。为此应当参照海外做法采取一些打折手段鼓励外资银行进入不发达区域,以便使外资银行在中国经济进步中发挥更要紧用途。
第五,鼓励外资银行参与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好的资产。现在中国的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存在着较大风险,支付问题不断发生。通过引进外资银行购并中国的中小金融机构,非常可能是一条有效渠道,可使用入股、重组和回收等多种方法来进行。现在中国正在通过债转股方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好的资产,其中会涉及很多的不好的资产供应,外资银行将是要紧的投资者之一,具体参与方法可以考虑两种方法:一种是将AMC持有股权直接供应给外资银行;一种是AMC通过肯定比率的优惠,发行抵押债券,供应给外资银行。
第六,引进外资银行应当最佳选择中外合资方法。在引进外资银行海量的方法中,以中外合资方法引进外资银行对中国最为有利:第一,有益于中方更好地学习和学会国际银行业一流的经营方法与管理经验;第二,有益于参与合资的中方银行通过外方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知道和学会国际银行业的进步状况和金融革新状况;第三,假如在中外合资银行中由中方控股,中方在重大经营决策方面可有更多的决策权,从而使外资银行的经营活动更能符合货币政策的需要,有益于中国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第四,在预防外方转移收益、逃避税收方面,对中外合资银行的监管相对容易一些,而对外国银行分行和外资独资银行的监管较为困难。与中外合资相比,外资独资银行的业务拓展能力、贷款规模与盈利水平都远远低于中外合资银行 。